传奇游戏电影-《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例信息】
、联想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7民初24009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陆军、张嘉璐、钱春林]
【案例概要】
《热血传奇》这款游戏在中国市场已经连续运营了十多年。它拥有大量的玩家,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著作权人(以下简称与美德公司)传奇IP有限公司称,该游戏的动态游戏画面构成以类似拍摄的方式创作的作品。2017年5月,由美德公司发现(以下简称新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发运营的《王者传奇》手游在人物设定、形象、属性、技能、武器、服装、饰品、宝物、怪物等方面与《热血传奇》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全面抄袭了游戏形式、内容、核心要素、操作、等,侵犯了《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同时混淆了“官方正版”、“最强传奇”、“重游经典》还被用于相关宣传,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2017年9月,育美德公司、传奇IP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新硕公司等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费用31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热血传奇》作为一款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拥有大量原创游戏元素,通过连续不断的动态画面推进游戏的叙事情节。一系列的游戏事件和剧情,获得视听体验,所以《热血传奇》游戏的整体运行画面构成了电影般的作品,其独创性体现在组合、取舍、取舍、编排和个别元素与其他元素在功能、分布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但基于一般空间布局习惯、功能设计需要、玩家操作习惯而进行的游戏总体设计部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经过对比,手游《王者传奇》具有人物、道具、技能、NPC、怪物、场景、地图、建筑等特定元素的名称和外观,以及对应的属性、参数、场景、界面、技能、功能设置。核心表现与《热血传奇》游戏基本相似,通过界面转换、功能设计、连续运行、连续画面等动态方式推进游戏的叙事剧情,达到了标准与电影有很大的相似性。《王者荣耀》手游虽有新元素,但不影响认定其构成侵犯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其在宣传中使用了具有误导性的宣传用语,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赔偿方面,参考《王者传奇》手游的营业额收入,结合涉案作品的类型、知名度、实际经营主体及经营情况、被告侵权使用方式、时长、研发情况等。成本、知识产权要素的贡献和运营成本。根据比例结构、营业收入与利润转化程度、平均利润率等因素,认定各侵权人的利润明显超过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认定共同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2500万元,合理支出25万元。一审判决后,
【典型含义】
近年来,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游戏作品的界定、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实质相似的比较方法、损害赔偿的计算等,都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案中,法院认定涉案角色扮演游戏的整体运行画面构成了基于各种游戏元素和剧情推进的电影类作品传奇游戏电影,认定原创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包括一般性内容。游戏的设计,兼顾版权保护与游戏产业的发展平衡;在实质相似性判定方面,除了静态元素和特征的比较,还着重探讨了类电影作品的动态画面对比方法和标准问题;在赔偿数额上,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传奇游戏电影,综合考虑游戏行业盈利模式等市场因素,在法定最高赔偿限额之上给予高额赔偿,体现了司法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